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52

552.启9:7.“

552.启9:7.“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就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那样来推理。这从“蝗虫”和“预备出战的马”的含义清楚可知:“蝗虫”是指通过来自地狱的虚假而变得感官化的教会之人(对此,参看AE 543节);“预备出战的马”是指推理,在此是指好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推理),因为经上说,它们“好像”马。“马”表示理解(参看AE 355, 364节),一切理解都属于真理。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所以“预备出战的马”表示推理,在此表示好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推理),属灵的争战通过推理发生。接下来直到9:12,论述的是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即他在理解力和意愿方面的品质;他由“蝗虫”,以及它们的各种表象来描述。因为在灵界,人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都由地上的各种走兽,以及飞鸟来代表,它们以对应的形式呈现于视野。那里根据走兽所来自的灵人的情感来代表的走兽看似我们世界上的走兽,但有时具有连续的变化和多样性,接近由不同的走兽构成的形式;此外,它们头上和身体也披挂和装饰着各种装饰物或象征物。我经常看见这些事物,那些被代表之人的情感和倾向的品质由此向我显明。由于在灵界,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走兽和飞鸟来代表,所以在圣言中,“走兽和飞鸟”具有相似的含义。

前面(AE 543节)说明,“蝗虫”代表,因而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此处以蝗虫的各种形式和各种装饰描述了这些人具有何种品质,如:它们就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以及其它各种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诸如存在于灵界的那类代表,对应于来自邪恶的虚假和感官人的说服力。然而,若没有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能知道感官人及其说服力的品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之所以就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那样推理,是因为他处于这样的说服之中: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只要他处于这种说服,就不能理性、理智地看到任何事物;相反,凡他说服自己所相信的,他都认为是最高理性和最卓越理解的标志。因为他的理性和理智都关闭了,他由此对他所思考和谈论的那些东西处于一种说服性信仰。感官人推理起来又敏锐又快捷,因为他的思维如此接近他的言语,以至于几乎就在其中,还因为他将一切聪明都置于仅出于记忆谈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95—196, 5700, 10236节)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人们应当相信

339.人们应当相信,也就是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因为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在祂里面;信一位可见的神,祂是人,同时是神,会进入一个人。信仰本质上是属灵的,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来说,这样的信仰就变成属灵-属世的。因为任何属灵之物若要在人那里成为某种事物,或成为一个实际,都必须在属世之物中有一个接受者,或被接受到属世之物中。裸露的属灵之物的确会进入人,但不会被接受;它就像以太流入流出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或说不影响他,为了产生一个效果或影响他,它必须在他的心智中被感知到,并且在被感知到之后必须被接受;这样的接受在人那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他心智的属世层中。而另一方面,纯属世的信仰,或缺乏属灵本质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说服或知识。说服外在上类似于信仰;但由于它的内在里面没有任何灵性,所以它里面没有任何拯救。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仰;这就是阿里乌斯派的信仰,这也是苏西尼派的信仰,因为这两者都弃绝主的神性。不指向某个对象的信仰是什么呢?这就像一个人凝视太空或宇宙,在那里,视线可以说陷入虚空,并迷失;或像一只鸟飞出大气层,进入以太,在那里,它就像在真空中一样停止呼吸。这种信仰在人心智中的停留,可以比作风神翅膀上的风,或流星中的光。它像一颗长尾彗星一样出现,又像它一样划过并消失。

简言之,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实际上是盲目的,因为人类心智看不见它的神;这种信仰的光因不是属灵-属世的,所以是虚假的光。这光就像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上看到的光,或烂木头的磷光。从这光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表面的东西被误以为是真实的;而事实上,它不是真实的。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只在这样的光中发光,尤其当神被认为是一个灵,而灵被认为就像以太时。由此可推知,人看待神,就像看待以太一样;因此,他在宇宙中寻找神;当在那里找不到时,他就相信自然是宇宙的神。这就是今天唯物主义盛行的根源。主说: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还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说: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以及:

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此外: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12)

然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就不同了,因为祂是神和人,能在思维上被靠近和看到。对祂的信仰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有一个对象,它从这个对象发出并指向这个对象。一旦被接受,它就是永久的;如当有人曾看见过一个皇帝或国王时,只要他想起这个皇帝或国王,他的形象就会出现。一个人看见这种信仰,就好像看见一朵亮云和云中间的一位天使,这位天使邀请这个人到他那里去,好叫他可以被提升到天堂。因此,主向那些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显现;只要人认识并承认祂,也就是说,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恶行善,祂就会接近每个人。最后,主进入人的家,与在祂里面的父一起,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这些话是在主的十二使徒面前写的;我在写的时候,主差遣使徒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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