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 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四)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
Life32.有两个共性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属于祂的神性之爱,神性真理属于祂的神性智慧。这两者在主里面为一,因而作为一体从祂发出;但它们没有被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作为一体来接受。有些天使和世人从神性真理接受的比从神性良善接受的多,有些天使和世人从神性良善接受的比从神性真理接受的多。这就是为何天堂分为两个不同的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从神性良善接受更多的天堂构成属天国度,从神性真理接受更多的天堂构成属灵国度。关于天堂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然而,所有天堂的天使都照着他们里面的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的程度而享有智慧和聪明。另一方面,不与良善构成一体的真理对他们来说,不是真理。由此可见,与真理结合的良善构成天使和世人里面的爱和智慧;由于使天使成为一位天使,人成为一个人的,是他的爱和智慧,所以显而易见,与真理结合的良善使天使成为一位天堂天使,使一个人成为一个真正的教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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