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从“人”和“杀死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参看AE 546节);“杀死他们”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摧毁(对此,参看AE 315节),但在此是指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杀死人”的含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中;事实上,这种官能是每个人区别于野兽的属灵能力本身。这种官能是人永远摧毁不了的,因为他若真的摧毁了它,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了。表面上看,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似乎已经摧毁了它,因为当阅读圣言,或从别人那里听到圣言时,他既不理解真理,也感知不到良善;但他却没有摧毁理解和感知的官能本身,只摧毁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前提是他处于他出于邪恶所确认的虚假;因为那时,他不喜欢听真理,他看上去好像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但如果造成阻碍的虚假说服被移除,他就会像一个属灵-理性的人那样理解并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
我获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地狱团伙中有许多人已经确认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由此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想听到任何真理,更不想理解它;于是,其他人就对这些人形成一个观点:他们不能理解真理。但当虚假的说服从这些灵人那里被移除时,他们就获得理解真理的能力和官能,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一样;不过很快,他们陷入他们以前的状态,又觉得自己似乎不能理解真理了;事实上,他们因理解了而极其愤怒,然后声称这仍不是真理。因为正是属于意愿的情感构成属于人的一切理解;理解力的生命本身来自情感。请想一想,任何人能不能在没有情感的情况下思考,情感能否不是思维的生命本身,因而不是理解力的生命。我们说情感,意思是说属于爱的情感,或在其延续中的爱。这清楚表明,人的确能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种事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然而,他仍不会因此摧毁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他若真的能摧毁,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因为人本身就在于这种官能。正是凭借这种官能,人死后会活着,那时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因为神性与这种官能结合。因此,尽管就其两种生命,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而言,一个人可能会厌恶神性;然而,凭借他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他仍拥有与神性的结合,从而活到永远。由此可见,“有话赐给蝗虫,不许它们杀死人”表示他们仍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
956.“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凡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都要祈祷这一切到来;凡渴望真理的人都要祈祷主带着光降临;那时,凡热爱真理的人都会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劳碌或工作,或付出任何努力。“让听见的人说,来”表示听说,从而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就让他祈祷这一切到来;“让口渴的人来”表示渴望主的国度,同时渴望真理的人,就让他祈祷主带着光降临;“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出于爱愿意学习真理,并将真理融入自己的人,将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的任何工作或努力;“愿意”表示爱,因为人从心里所愿意的,都是他所爱的,他所爱的同样是他从心里所愿意的;“生命水”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R 932节);“白白”表示无需自己的工作或努力。本节经文中的话与主祷文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AR 839节)
“主的国”是指与天堂合而为一的教会;因此,现在经上说:“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
“口渴或渴”表示渴望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又: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就近水来,不用银钱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约翰福音:
耶稣呼喊说,有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诗篇:
我的灵魂渴慕永生神。(诗篇42:2)
又: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灵魂渴求你,它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马太福音: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马太福音5:6)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这句话表示赐给那些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主将从祂自己那里通过圣言把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
“渴”和“口渴”也表示因缺乏真理而灭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的百姓因没有承认而被放逐,群众因口渴而干枯。(以赛亚书5:13)
又:
愚顽人必说愚顽话,他的心行罪孽,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以赛亚书32:6)
又: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的舌头因口渴而干燥;我耶和华必垂听他们。(以赛亚书41:17)
何西阿书:
要跟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把她剥成赤体,以干渴杀死她。(何西阿书2:2, 3)
“母亲”在此是指教会。
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但在以下经文中,“不渴”表示不缺乏真理;约翰福音:
耶稣说,凡喝我所赐他水的人,就永远不渴。(约翰福音4:13-15)
又:
耶稣说,信我的,必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他们必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以赛亚书48: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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