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46

546.“惟独要伤害

546.“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从“人”和“额上有神印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参看AE 28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额上有神印记”是指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27节)。
“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一个人正是凭这些而为人;因此,当圣言提到“人”时,它在灵义上表示人凭它们而为人,因为这是他的属灵部分。人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因此,理解力和意愿的品质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他若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真理和良善来自主,人唯独从主那里而为人,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59–102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但他若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是有取代真理的虚假和取代良善的邪恶,诚然仍被称为一个人,但他却不是一个人,只在这一点上而为人,即:他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在下文,我们会提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人”表示诸如构成人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
“人”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伤害地上的草、青物和树木;“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当人阅读或聆听圣言,而这感官层处于虚假的说服时,它仍不会伤害或损害字义上的圣言的任何东西,因为这字义是供给感官-属世人,或属世-感官人的;他相信它,尽管他把它用来确认他的虚假;但它的确会伤害和损害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感官人不能将他的思维提升到圣言字义之上,他若试图提升它,要么陷入虚假,要么他对圣言的说服性信仰灭亡。由此可知,“蝗虫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揭秘启示录 #821

821.“骑在马上的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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