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从“不可伤害”、“草”、“青物”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不伤害;“草”是指真知识或科学;“青物”是指活的知识或科学(对此,参看AE 507节)。由于一切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都来自主,所以“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可伤害来自圣言的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树木”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些认知也来自圣言(参看AE 109, 420节)。
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是指教义并未出现在其中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而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教义所在并来自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不可伤害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感官人决不可用他的说服力通过否认圣言的任何字义是真实的而扭曲这字义;他若这样做,就一切都完了,因为那时他的改造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也没有理解教会真理的任何能力了。事实上,否认圣言在整个字义上都是神性的人,会切断他与天堂的联系,因为人与天堂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此处描述了当教会即将结束时,教会之人的状态是何品质,即他从内在或属灵的变成外在和感官的。尽管如此,为免得他完全灭亡,主仍规定并注意,让他不通过否认圣言字义中的任何事物是又真又活的,也就是说,是神性而伤害它,尽管他通过字义确认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只要不否认圣言中的神性,他仍会阅读并聆听它,由此处于与天堂的某种结合。这清楚表明,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这个原则仍将保留;接下来的话,即它们“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这终端感官层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
838.因此,让每个人都警惕这一异端,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称义;因为一个处于这种异端,并且直到临终都没有完全从中退出的人,死后就与地狱的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因为论到“山羊”,主没有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他们之所以没有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凭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的罪责;基督的功德通过信仰被归算给我;我与天父和好了,我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的儿子立刻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通过唯信使人称义;除非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否则凡人就无法得救。因为神的儿子受十字架的苦难,并成全律法,若不是为了除去我们过犯的诅咒,还能有什么其它目的呢?”他们对自己说这些和许多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任何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唯信无非是一种知识或认知的信仰,本身是一种历史信仰,因而只是知识或科学。事实上,它是一种死的信仰,生命或灵魂不会进入死的信仰,除非这个人直接靠近主,并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是良善本身;对此,以赛亚书上如此说:
祸哉,担着罪孽的犯罪民族,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是我们的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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