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从“不可伤害”、“草”、“青物”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不伤害;“草”是指真知识或科学;“青物”是指活的知识或科学(对此,参看AE 507节)。由于一切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都来自主,所以“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可伤害来自圣言的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树木”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些认知也来自圣言(参看AE 109, 420节)。
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是指教义并未出现在其中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而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教义所在并来自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不可伤害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感官人决不可用他的说服力通过否认圣言的任何字义是真实的而扭曲这字义;他若这样做,就一切都完了,因为那时他的改造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也没有理解教会真理的任何能力了。事实上,否认圣言在整个字义上都是神性的人,会切断他与天堂的联系,因为人与天堂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此处描述了当教会即将结束时,教会之人的状态是何品质,即他从内在或属灵的变成外在和感官的。尽管如此,为免得他完全灭亡,主仍规定并注意,让他不通过否认圣言字义中的任何事物是又真又活的,也就是说,是神性而伤害它,尽管他通过字义确认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只要不否认圣言中的神性,他仍会阅读并聆听它,由此处于与天堂的某种结合。这清楚表明,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这个原则仍将保留;接下来的话,即它们“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这终端感官层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
664.“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公义和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道路”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AR 176节),“王”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圣徒之王”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主的神性真理;因为“圣徒”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AR 173, 586节)。因此,“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是公义和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本身。主以其神性人身而被称为“王”,因为这就是弥赛亚,受膏者,基督,神的儿子;希伯来语中的“弥赛亚”就是希腊语中的“基督”,而“弥赛亚”或“基督”就是神的儿子(可参看AR 520节);众所周知,在希伯来语,“弥赛亚”既表示王,也表示受膏者。主作为王之所以是神性真理,是因为“王”表示这神性真理(AR 20, 483节)。正因如此,“王”(启1:6; 5:10)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祂的降世被称为这国的福音。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但以理书2:44; 7:13, 14, 27; 马太福音12:28; 16:28; 马可福音1:14, 15; 9:1; 15:43; 路加福音1:33; 4:43; 8:1, 10; 9:2, 11, 27; 10:11; 16:16; 19:11; 21:31; 22:18; 23:51)。祂的降临被称为“这国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主被称为“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被称为圣言,祂的名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9:13, 16; 但以理书2:47)
约翰福音:
拿但业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王要对在祂右手边和左手边的说。(马太福音25:31, 34, 41)
约翰福音:
他们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3)
又:
彼拉多问耶稣,祂是不是王。耶稣回答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约翰福音18:37)
以赛亚书:
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耶和华是我们的王,祂要拯救我们。(以赛亚书33:17, 22)
又:
我耶和华是你们的圣者,是以色列的创造者,你们的王。(以赛亚书43:15)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9; 诗篇47:2, 6-8)
诗篇:
众城门哪,抬起你们的头来,那荣耀的王要进来;万军之耶和华,祂是荣耀的王。(诗篇24:7-10)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5; 52:7; 耶利米书10:7, 10; 46:18; 以西结书37:22, 24; 西番雅书3:15; 诗篇20:9; 45:11, 13, 15; 68:24; 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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