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从“不可伤害”、“草”、“青物”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不伤害;“草”是指真知识或科学;“青物”是指活的知识或科学(对此,参看AE 507节)。由于一切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都来自主,所以“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可伤害来自圣言的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树木”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些认知也来自圣言(参看AE 109, 420节)。
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是指教义并未出现在其中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而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教义所在并来自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不可伤害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感官人决不可用他的说服力通过否认圣言的任何字义是真实的而扭曲这字义;他若这样做,就一切都完了,因为那时他的改造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也没有理解教会真理的任何能力了。事实上,否认圣言在整个字义上都是神性的人,会切断他与天堂的联系,因为人与天堂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此处描述了当教会即将结束时,教会之人的状态是何品质,即他从内在或属灵的变成外在和感官的。尽管如此,为免得他完全灭亡,主仍规定并注意,让他不通过否认圣言字义中的任何事物是又真又活的,也就是说,是神性而伤害它,尽管他通过字义确认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只要不否认圣言中的神性,他仍会阅读并聆听它,由此处于与天堂的某种结合。这清楚表明,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这个原则仍将保留;接下来的话,即它们“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这终端感官层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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