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从“不可伤害”、“草”、“青物”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不伤害;“草”是指真知识或科学;“青物”是指活的知识或科学(对此,参看AE 507节)。由于一切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都来自主,所以“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可伤害来自圣言的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树木”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些认知也来自圣言(参看AE 109, 420节)。
来自圣言的知识或科学是指教义并未出现在其中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而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教义所在并来自的圣言字义的一切事物。不可伤害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是指感官人决不可用他的说服力通过否认圣言的任何字义是真实的而扭曲这字义;他若这样做,就一切都完了,因为那时他的改造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也没有理解教会真理的任何能力了。事实上,否认圣言在整个字义上都是神性的人,会切断他与天堂的联系,因为人与天堂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此处描述了当教会即将结束时,教会之人的状态是何品质,即他从内在或属灵的变成外在和感官的。尽管如此,为免得他完全灭亡,主仍规定并注意,让他不通过否认圣言字义中的任何事物是又真又活的,也就是说,是神性而伤害它,尽管他通过字义确认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只要不否认圣言中的神性,他仍会阅读并聆听它,由此处于与天堂的某种结合。这清楚表明,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这个原则仍将保留;接下来的话,即它们“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这终端感官层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西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服从和听从。在前两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但在这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后者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因而表示这种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人按顺序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动中的真理或善行;彼得、雅各和约翰所表相同。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可以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服从,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真理,并意愿或服从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意思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意思是意愿并服从它。
此处要说一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服从主诫命的爱,这些诫命主要是包含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一个人若因这些事是罪而不做它们,就是在爱邻舍;因为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杀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的妻子行淫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下面保罗的这些话也教导了这一点: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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