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6

536.“有无底坑的

536.“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这从“钥匙”和“无底坑”的含义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无底坑”是指邪恶之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对此,我们会在下文谈到)。经上说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从天上落到地上的星”,是因为“星”表示通过应用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被歪曲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知识或认知;与人同在的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打开有类似邪恶和虚假存在于其中的地狱。不过,下文也会解释打开地狱是什么意思,因为经上接着说:“他开了无底坑。”

“钥匙”表示打开,是由于灵界的表象;灵界有房屋和房间,也有进入的门,以及打开它们的锁和钥匙,它们都表示诸如在人里面的那类事物。房屋本身对应于他的外在心智和内在心智的内层;房间也一样;门对应于内在心智与外在心智的内层之间的联系;“钥匙”对应于准许进入,并从一个部分打开进入另一个部分。总之,天使和灵人所住的房屋里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他们里面的具体事物。很少有灵人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很少有灵人知道关于对应的任何事;事实上,他们因在对应里面,所以没有反思它们。世人也一样;很少有世人知道他们的情感和思维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因为他们就在它们里面,因而没有反思它们;然而,它们是无数的,这可从许多学者已经发现的精神分析细节明显看出来,这一切细节都是心智的运作。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为何此处提到钥匙,它又为何表示准许进入并打开。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在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马太福音16:19)

前面解释了这话(可参看AE 206节)。以及在以赛亚书(22:20, 22),在那里,类似的话论到以利亚敬,前面也解释了这话(AE 206节)。在启示录:

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对此,可参看前文(AE 86节)。又:

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的。(启示录3:7)

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05, 206节)。又: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手里拿着无底坑的钥匙和一条大链子。他捉住那龙,把他捆绑一千年。(启示录20:1, 2)

后面会解释这些话。路加福音:

你们律法师有祸了!因为你们把天堂的钥匙夺了去;你们自己不进去,还阻挡那些要进去的人。(路加福音11:52)

那些查考经文,教导当如何理解它们的人被称为“律法师”。由于圣经或圣言是与天堂联系、从而结合的手段,或说只有通过圣经或圣言才能与天堂联系、从而结合,如前所述,还由于真理打开联系,真理之良善建立结合,而本身为邪恶之虚假的被歪曲的真理造成分离,所以经上说他们把天堂的钥匙夺了去,也就是说,他们能通过真理向那些他们所教导的人打开与天堂的联系。但由于他们通过应用于他们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原则而扭曲了圣言,所以经上说:“你们自己不进去,还阻挡那些要进去的人。”由此也明显看出,“开了坑的钥匙”表示通过那些因把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孕育的虚假原则而歪曲圣言真理的人把这些真理所变成的虚假而与地狱联系并结合。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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