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5.“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被歪曲,因而变成虚假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从“星”、“落”和“从天上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参看AE 72, 402节);“落”和“从天上落”是指灭亡,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当被否认、歪曲时,就灭亡了。因为这本书不是论述那些否认真理的人,而是论述那些歪曲它们的人。事实上,那些否认真理的人不在那些在“先前的天”里面,当最后审判之日从那里被扔进地狱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死后随即被扔进地狱。本书论述的是那些因种种原因歪曲真理的人,因为这些人为自己造了后来被摧毁的天堂。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是被那些承认圣言,但却用它来支持自己的爱,支持来自自我聪明的原则之人歪曲的,因为他们就这样把圣言的真理变成虚假,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此灭亡。由此可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歪曲了,从而变成虚假(参看AE 517节)。
“落”或“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灭亡,也就是在天堂不再有一席之地,而是从那里被扔下去,并与地狱结合,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无底坑”表示地狱,邪恶之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在启示录,“从天上落到地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3)
启示录:
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的角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所表相同: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上坠落。(路加福音10:18)
“撒但”表示摧毁真理的一切虚假,因为这些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被称为“撒但”,而摧毁良善的邪恶所在并来自的地狱被称为“魔鬼”,因此“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上坠落”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一切虚假都从天堂被扔下去。所以在启示录:
大龙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了。(启示录12:8, 9)
由此可见,“落或摔下去”、“落”、“从天上被摔在地上”表示在天堂不再有地方,而是在地狱有地方,因而表示灭亡,“地”在此也表示被诅咒之物,如前所示(AE 304g节)。
由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所以那些为了确认生活的邪恶而通过解释来歪曲圣言真理的人就把自己从天堂转移,并转向地狱。因为天堂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而人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因此,天堂通过圣言与世界结合。也正因如此,圣言被称为“约”,“约”就是结合。这就是为何那些将圣言应用于生活的邪恶和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原则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那些不与天堂结合的人就与地狱结合;因为人必须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他不允许悬在这两者之间。但对那些将圣言应用于诸如与生活的良善一致的那些虚假,就是没有圣言的正直的外邦人,以及教会中相信主,并过着良善生活的简单人所拥有的那种虚假的人来说,主也将他们的虚假应用于良善,并它们转向天堂,因为他们从他们的虚假仰望良善。事实上,天堂里的本质事物是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就等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为在天堂,根据这良善,每个人都是真理、聪明和智慧的接受者。这清楚表明,此处由“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所表示的歪曲来自圣言的真理是什么意思。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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