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
1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
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
3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
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
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
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
7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8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
9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
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
11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
12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13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
14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
15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
16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
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
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
19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
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以至于不可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金、银、铜、石、木的偶像。
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
诠 释
533.启9:1, 2.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
“第五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显明了教会的状态,即它完全改变了(534节);“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被歪曲,因而变成虚假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535节);“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536节)。
“他开了无底坑”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这些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537, 538节);“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示由此而来的从尘世和肉体之爱出来的密集虚假(539, 540节);“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541节)。
54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随之而来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并随之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男孩子”表示在属灵人里面孕育,并在属世人里面出生的真理。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世代和出生”表示属灵的世代和出生,属灵的世代和出生总体上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AR 535节);因为没有别的东西从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中被生出和出生。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所以很明显,“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教义在此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事实上,“教义”是指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把它们都包括在内了。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龙的追随者就站在我周围,怒不可遏地努力吞吃它们,也就是灭绝它们。我被允许讲述这个消息,是因为它确实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的追随者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各个地方。
由于从属灵的婚姻中生不出别的后代,所以男性后代是指在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中的真理和良善;女性后代是指在意愿和随之而来的情感中的真理和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确认这一点,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一点;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勇士手中的箭怎样,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就怎样。(诗篇127:3-5)
弥迦书: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3, 11, 14)
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都离我而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耶利米哀歌:
我的儿子凄凉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 18, 20)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人都分散于四风。(以西结书5:10)
马太福音: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 马可福音13:12; 路加福音12:53)
以西结书:
你拿了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前面所引用的引文中,“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自身;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 耶利米书3:24, 25; 5:17; 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 何西阿书11:9-11; 撒迦利亚书9:13; 诗篇144:11, 12; 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在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太多了,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犹大的女儿或女子”、“以色列的女儿或女子”不是指别的。关于“锡安的女儿或女子”所引用的一些经文可参看下文(AR 612节)。谁看不出,所指的,不可能是圣言如此频繁提到的“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实际女儿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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