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2

532.由于在圣言中

532.由于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那里获得自己的含义,简单数字主要是2、3、5、7,所以重要的是要说明,在圣言中,这些数字表示什么,此处“三”表示什么,因为经上说:“祸哉!祸哉!祸哉!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和状态的某种东西(可参看AE 203, 429节);更大的复合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简单数字是2、3、5、7(可参看AE 430a节)。
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三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摩押的荣耀与所有一大群人必被藐视;余剩的人甚少又不强壮。(以赛亚书16:14)
“摩押”表示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他的荣耀”和他的“一大群人”表示这些虚假本身;“三年之内,摩押的荣耀必被藐视”表示完整并完结之物;故经上说“余剩的人甚少”,这表示它必不在了;经上提到了“三年”,“三年”表示完结,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要知道,“三年”与“三个月”、“三个七日”、“三天”、“三个小时”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时间在灵义上表示状态,“三次”,无论大还小,都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
同一先知书:
我仆人以赛亚怎样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关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照样,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带走,无论老少,都露身赤脚。(以赛亚书20:3–4)
“埃及”和“古实”不是指埃及和古实,相反“埃及”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古实”表示敬拜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当这属世人没有一个内在属灵人时,它也没有真理或良善,因为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从主经由属灵人而来的流注;当属世人或外在人没有真理或良善时,就它里面的事物而言,它就像一个“露身赤脚”的人。“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露身赤脚地带走”表示那时将只有基于虚假的推理,这些事物将进行摧毁。亚述王要带走“老少”表示一切纯真和一切智慧都将灭亡;先知“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代表它们完全和彻底的毁灭,“三年”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彻底的毁灭。
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何西阿书6:2)
“过两天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使我们兴起”表示改造和恢复教会;“第三天”表示完全的改造和恢复,故经上说那时“祂必兴起”。显然,所指的,不是两天,也不是第三天。
由于数字三表示完整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所以在代表性教会,每当有某种完整的事物要被代表时,这个数字就会被采用和使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物清楚看出来;出埃及记:
他们走三天的路程,并祭祀。(出埃及记3:18; 5:3)
出埃及地的第三个月,他们来到西乃山。(出埃及记19:1)
到第三天叫他们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1, 15–16, 18)
埃及全地有黑暗三天之久。(出埃及记10:22–23)
利未记:
三年之久,栽种在迦南地的树的果子不可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祭肉不可剩下到第三天。(利未记7:16–18; 19:6–7)
民数记:
在第三天和第七天,除污秽的水要洒在不洁之物上。(民数记19:11–22)
那些摸了被杀之人的,要在第三日和第七日被洁净。(民数记31:19–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吩咐百姓,三日之内,他们要过约旦河。(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呼唤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是耶和华呼唤撒母耳。(撒母耳记上3:1–8)
约拿单叫大卫藏在田野,直到第三日晚上;后来约拿单要向石头旁边射三箭,之后大卫在约拿单面前俯伏在地,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
有三样灾供给大卫,他从其中选了一样,就是七年的饥荒要降临,他要在他敌人面前逃跑三个月,地上要有三日的瘟疫。(撒母耳记下24:11–13)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把水倒在燔祭和木柴上三次,他们就倒了三次。(列王纪上18:34)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12:40)
但以理书:
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但以理书10:2–4)
申命记:
第三年是什一奉献之年。(申命记26:12)
马可福音:
主论到那栽葡萄园的人说,他三次打发他的仆人,后来打发他的儿子。(马可福音12:2, 4–6; 路加福音20:12–13)
马太福音:
主对彼得说,鸡叫两次以先,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69–75; 路加福音22:34, 57–61; 约翰福音13:38)
约翰福音: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羔羊和羊;第三次彼得就忧愁起来。(约翰福音21:15–17)
马太福音:
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路加福音13:21)
路加福音:
主说,我今天、明天治病,第三天我就完全了。(路加福音13:32–33)
马太福音:
主说,祂要在地心三日三夜。(马太福音12:40)
祂说,祂要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6:21; 17:22–23; 20:18–19; 路加福音18:32–33; 24:46)
祂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27:40; 约翰福音2:19–20)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
耶稣在第三时辰被钉十字架。(马可福音15:25)
马太福音:
当主说,成了,并气绝时,有黑暗笼罩大地三小时之久,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马太福音27:45; 马可福音15:33, 37; 约翰福音19:30)
主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28:1; 马可福音16:2; 路加福音24:1; 约翰福音20:1)
由此可见,数字“三”表示完结或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许多复合数字都从这个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如6,9,12,60,72;这些数字因此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30,300,3000也一样;因为如前所示,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此外,要知道,在圣言中,数字“三”论及真理,“二”和“四”论及良善;因为“二”和“四”表示完全,属灵的结合是爱,一切良善都属于爱;而属灵的完全由真理形成。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具有意义,就会认为并相信,当经上提到数字二和三,以及三和四时,所表示的,只是二和三,或少数,而它们表示所有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如在以下经文中。
以赛亚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论及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少数余剩;经上之所以拿橄榄树抖动作对比,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树枝”表示由此而来的真理;“两三”表示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少数人,“两”表示良善,“三”表示真理;“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四”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五”表示少数。由于“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所以经上说“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多结果子的橄榄树”表示教会中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些数字的含义,所以经上说“两三”、“四五”,而不说两个和三个,四个和五个。
阿摩司书:
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阿摩司书4:8)
这论述的是在教会结束时,真理的缺乏,并表示那时,那些出于属灵情感渴慕真理的人将在教义中找不到任何真理,无论他们在哪里寻找。因此,经上说:“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两三个城”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城”表示教义的真理;“喝水”表示学习真理;“游荡”表示寻找;“不得满足”表示没有找到本身为真理的真理。经上之所以提到“两三个城”,是因为“两三”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
撒迦利亚书:
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在良善方面的荒废;“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表示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全地中”表示整个教会,“两分”表示一切良善。“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将存留,但几乎没有任何纯正真理,“三分之一”表示存留的真理;“使他们经火”表示必须证明这些真理,看它们是否纯正;“被火试炼”是指被爱之情感证明;真理若与这情感不一致,就不是纯正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当爱之良善在教会中灭亡时,真理就不成为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获得自己的本质。
这清楚表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所表示的,不是两三个人,而是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主的“名”也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参看AE 102, 135节)。
这也清楚表明,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这些话表示,主降临之后,就是当祂自己被人认识,圣言的内层被祂揭示,并与祂同在时,无论总体上的教会,还是具体的教会之人,都会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纷争在里面;这由“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来表示;“家”表示总体上的教会和具体的教会之人,“三”表示真理,“两”表示良善;经上说“五口将要分裂”表示这种纷争将存在于那些被改造的人中间;因此,经上补充说: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3)
“父亲”表示教会的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谁看不出,此处不会用到数字五、二和三,除非它们具有意义?在圣言中,当“二或两”和“三”相随时,“五”表示一切;但当数字“十”或“二十”在前或随后时,“五”表示一些和少数。
类似事物由十诫中耶和华必追讨父母罪的“三四代”或“第三和第四代子孙”(出埃及记20:5; 民数记14:18; 申命记5:9–10)来表示。“三四代”表示所有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第三代”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第四代”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邪恶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三”表示虚假,“四”表示邪恶。谁看不出,在子孙身上追讨父母的罪,甚至直到三四代违反神性公义?因为主教导:
惟有犯罪的灵魂,却必死亡;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公义要归自己,恶人的邪恶也要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申命记24:16; 列王纪下14:6)
这清楚表明,“三四代”不是指第三代和第四代,而是指这些数字所表示之物。阿摩司书(1:3, 6, 9, 11, 13; 2:1, 4, 6)中的“三番四次地犯罪”表示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仅仅数字就包含何等大的奥秘或内层事物在里面;而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

揭秘启示录 #484

484.对此,我补充

484.对此,我补充发生在灵界的三件难忘的事。第一件难忘的事: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好像磨坊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起初,我想知道它是什么,但后来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推磨”是指从圣言寻求可用于教义的东西(AR 794节)。因此,我朝听见声音的地方走去;当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我看到地上有一种拱形屋顶或拱形石窟,有一个入口通过一个洞穴通向它。看到它,我就下来进去了。看哪!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中间,他把圣言举到他面前,从中寻找可用于他教义的东西。到处都是纸条,上面记录着对他有用的东西。隔壁房间有抄写员,他们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抄到一整张纸上。我先问他周围的书。他说,它们都是论述称义之信的,来自瑞典和丹麦的书论述深刻,来自德国的书论述得更深刻,来自英国的书论述得还要更深刻,而来自荷兰的书论述得最深刻。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分歧,但在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后来,他对我说,他现在正从圣言中收集称义之信的这第一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孽而放弃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就要有人做出补偿、和解、挽回和调和,要把公义的定罪担在自己身上,这是神性的必要性;而这事只有祂的独生子才能做到;这事完成之后,通向父神的道路就为了圣子的缘故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是合乎一切理性的。若不相信圣子的功德,父神怎能被靠近呢?我刚刚又发现,这同样合乎圣经。”
听到这话,我对他声称这既“合乎理性”,也“合乎圣经”感到震惊;而事实上,正如我明确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热情高涨地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敞开心扉说:“认为父神放弃了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不是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放弃恩典就是放弃祂的神性本质,放弃祂的神性本质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所以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神的恩典,就可能会失去它;但神永远不会失去祂的恩典。如果恩典离开神,那么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都完了,以至于人在各个方面都不再是人。因此,神的恩典会存到永远,不仅向天使和世人存到永远,而且也向魔鬼本身存到永远。既然这合乎理性,你为什么说只有通过相信圣子的功德才能接近父神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可以永远接近。
“但你为何说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接近父神呢?为何不通过圣子接近父神?难道圣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去找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吗?在地上,有谁能直接觐见皇帝、国王,或首领呢?不是必须有一个人来引见和介绍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人引到父那里,若不藉着祂,就不可能有(通向父神的)道路吗?现在查圣经,你就会看到,这符合圣经,而你通往父的道路违背圣经,就像违背理性一样。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在父怀里的主(唯独主在父里面),这是一种无礼的行为。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吗?”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声叫抄写员把我赶出去。当我主动快速离开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就扔到我身后的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第二件难忘的事: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但这次听上去像是两块磨石在互相研磨。我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那声音渐渐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狭窄的入口往下斜斜地通向一种圆顶或屋顶建筑,这种建筑被分成若干小隔间。每个隔间里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中搜集支持信的证据。其中,一个搜集,一个写下来;并且这一过程交替进行。我走到一个隔间,站在门口问:“你们在搜集和写什么?”他们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这是称义、复活和得救的信本身,是基督教教义的主要信条。”听到这里,我对其中一个人说:“当这信被引入一个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请告诉我这一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说:“就在一个人因受诅咒的痛苦而被驱使去思想基督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并充满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他因想到这一切而转向父神并祈祷的那一刻,该行为的一个迹象就存在了。”
然后,我说:“原来行为是这样发生的,这就是那一时刻。”我问:“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这一行为所说的这些话,即:人的任何东西都无助于它,或说人里面没有任何东西能与它合作,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那样呢?或者,就这一行为而言,这个人根本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应用并适应它。请告诉我,这如何与你的说法一致?因为你说,就在此人想到律法的正当权利或审判,想到他的诅咒或定罪被基督除去,想到他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怀的信心,他因想到这一切而转向父神并祈祷的时候,这个行为就发生了;这一切都是这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但他说:“这个人不是主动,而是被动做这一切的。”
我回答说:“一个人怎能被动思考、拥有信心,并祈祷呢?剥夺一个人的主动或回应能力,不也同时剥夺了他的接受能力,从而剥夺了他自己的一切,以及与这一切同在的这个行为本身了吗?那么,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为理智实体1,或臆造想象的纯粹理想或理论了吗?我知道你不会随同一些人认为,这种行为只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才有可能发生,他们对信在他们里面的灌输一无所知。这些人不妨掷个骰子,来看看它是否发生了。因此,我的朋友,请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若没有这种合作,你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主要信条的信之行为,无非是罗得妻子所变成的雕像,当被文士的笔或指甲刮擦时,只有盐的微弱声音,或像干盐一样发出丁当声(路加福音17:32)。我说这话是因为,就这种行为而言,你正在把自己变得像雕像一样。”当我说这话时,那人站起来,操起烛台竭尽全力朝我脸上砸过来。但这时,蜡烛突然灭了,房间变得一片漆黑,因此他把灯台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着走了。
1.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第三件难忘的事: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仿佛流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个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群人聚集的声音。这时,只见有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房子的四围是一堵墙,我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那里发出的。我走近了,发现那里有一个看门人,就问他谁在里面。他说,他们是最有智慧的人,正在对超自然事物,或形而上学的主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这样说。我问我是否可以进去。他说,可以,只要我什么都别说。“我可以让你进去”,他说,“因为我有权让与我一起站在门口的外邦人进去。”因此,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台;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仰的奥秘。当时提交讨论的问题或命题是:一个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说,宗教的良善是指有助于救赎的良善。
这是一场激烈的讨论;但那些声称人在信的状态下,或在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只是道德、文明或政治的良善,这些良善对救赎没有任何贡献,只有信才能做出贡献的人占了上风。他们是这样来证实的:“人的任何作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赎不是单靠基督的功德,或说基督的功德不是救赎的唯一途径吗?人的运作怎能与圣灵的运作结合呢?圣灵不是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成就一切吗?不是唯独这三个要素在信的行为中使人得救吗?在信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不还是唯独这三个要素继续使人得救吗?因此,一个人所行的任何额外的良善都决不能被称为宗教的良善;正如我们所说的,惟有宗教的良善才有助于救赎。然而,如果有人为了救赎而实行这良善,那么它更应该被称为宗教的邪恶。”
门口有两个外邦人站在看门人旁边;他们听了这话就彼此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为了神,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向邻舍行善就是我们所说的宗教?”其中一个人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使他们变得愚蠢。”于是,他们就问看门人:“这些人是谁?”看门人说:“他们是智慧的基督徒。”对此,他们回答说:“胡说,你在骗我们;他们是戏剧演员;这是他们的说话方式。”然后我就走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头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它成了一片沼泽。
我所看到和听到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同时清醒的状态下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将我的灵和身体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至于我可以同时在这两者中。在主的神性支持之下,我来到这些房子或住所,当时他们认真思考了这些主题,并且事情照着刚才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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