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

53.启1:10.“

53.启1:10.“我在灵里”表示当有启示时的一种属灵状态。这从“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灵里”是指被带入灵人和天使所处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属灵状态。当一个人进入其灵的状态时,他就被带入这种状态,因为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参看《天堂与地狱》,432–444节)。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会看到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就像看自然界的物体那样清晰;但由于那时他所看到的物体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这些物体本身是属灵的;诸如属于天上智慧的那类事物可以说都以一种属世的形像呈现在他面前。通过这种方式,神性事物以可见的形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正因如此,在天堂所看到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启示录所描述的约翰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此外,这类事物的性质可从关于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的阐述和说明得知(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当人在身体中时,他看不到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除非他灵的视觉被打开;当这种视觉被打开时,他就会看见它们。约翰以这种方式看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众先知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它们,所以他们被称为“先见”,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在古代,天使也以这种方式被看见,主在复活之后也被门徒如此看见。这种视觉是属灵人的视觉;由于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代表性地出现,所以这种视觉在约翰里面被打开。对这种视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天使当被世人看到时,取了人的形式,当他们从世人眼前消失时,就放下了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时天使以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的灵的视觉面前,而不是出现在他们的肉眼视觉面前,那时灵的视觉被打开了。这一点从主复活之后被门徒看见明显看出来,那时祂自己向他们显明,祂是一个完美的人形式的人(路加福音24:39; 约翰福音20:20–28);然而,祂又消失不见了,因为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但当祂消失不见时,他们的灵眼被关闭了。人就拥有这种视觉,我从大量经历清楚知道这一点,因为我在天堂里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通过这种视觉看到的;那时我处于类似看不见他们时所处的那种清醒状态。但如今主很少向任何人打开这种视觉,其原因有很多。


揭秘启示录 #669

669.启15:5.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AR 191, 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之帐幕”表示基督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因为“帐幕”同样表示天堂(AR 585节),帐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约柜里有两块石版,石版上有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这十句话就是“法版或见证”(testimony)所指的十条诫,这十诫也被称为“见证”;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律法,即十诫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法版之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的地方,因为经上提到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与律法,即十诫有关,还与圣言和作为圣言的主有关,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AR 490, 555节)

圣言在天堂中,被存放在天堂的至内层,这至内层被称为圣所或圣地,那里有炽热、耀眼的光,在天堂,这光在强度上胜过这圣所外面的任何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圣所(可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即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关于盛有十诫的两块石版的柜子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那里的帐幕的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即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摩西下来,两块法版在他手里;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 16)

又:

两块法版,就是用神的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21, 22)

又:

摩西拿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利未记: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民数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棍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棍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 10)

又:

摩西就把棍存放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出埃及记:

约柜被称为法柜或见证柜。(出埃及记31:7)

又: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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