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启1:10.“我在灵里”表示当有启示时的一种属灵状态。这从“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灵里”是指被带入灵人和天使所处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属灵状态。当一个人进入其灵的状态时,他就被带入这种状态,因为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参看《天堂与地狱》,432–444节)。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会看到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就像看自然界的物体那样清晰;但由于那时他所看到的物体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这些物体本身是属灵的;诸如属于天上智慧的那类事物可以说都以一种属世的形像呈现在他面前。通过这种方式,神性事物以可见的形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正因如此,在天堂所看到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启示录所描述的约翰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此外,这类事物的性质可从关于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的阐述和说明得知(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当人在身体中时,他看不到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除非他灵的视觉被打开;当这种视觉被打开时,他就会看见它们。约翰以这种方式看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众先知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它们,所以他们被称为“先见”,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在古代,天使也以这种方式被看见,主在复活之后也被门徒如此看见。这种视觉是属灵人的视觉;由于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代表性地出现,所以这种视觉在约翰里面被打开。对这种视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天使当被世人看到时,取了人的形式,当他们从世人眼前消失时,就放下了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时天使以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的灵的视觉面前,而不是出现在他们的肉眼视觉面前,那时灵的视觉被打开了。这一点从主复活之后被门徒看见明显看出来,那时祂自己向他们显明,祂是一个完美的人形式的人(路加福音24:39; 约翰福音20:20–28);然而,祂又消失不见了,因为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但当祂消失不见时,他们的灵眼被关闭了。人就拥有这种视觉,我从大量经历清楚知道这一点,因为我在天堂里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通过这种视觉看到的;那时我处于类似看不见他们时所处的那种清醒状态。但如今主很少向任何人打开这种视觉,其原因有很多。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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