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即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出于内在思维,同时出于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但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起源。然而,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或说他不是以双重方式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说话。在那里,他按他所思考的说话;否则声音会难听、刺耳;但他可以保持沉默,从而不泄露其心智的想法。因此,当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走开,要么赶紧退到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不引人注目,静静地坐着。
有一次,有许多人聚集在灵人界,他们正在讨论这个话题,并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当与善灵相伴时,只能按所思考的说话是一件很难的事。在会众中间的,是改革宗信徒和许多牧师,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或教皇的追随者和一些修道士。这两组人首先说,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按自己所思考的说话吗?就算一个人没有正确地思考,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不正确地思考神和主呢?”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不管怎样,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于是,那些确认三位一体神,尤其因《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来确认的人,被告知说“一位神”。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嘴唇,以多种方式把它们扭来扭去,却只能把声音清晰表达为与他们的思维观念一致的话语,而他们的思维观念是三个位格的观念,因而是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字;但他们却不能。然而,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被进一步要求出于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尽管一些平信徒能做到;因此,这个问题得到了认真讨论;然后:
⑴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然后,他们被告知要保持在这种思维中,即基督在其神性和人身方面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根据这些经文、出于他们对神性人身的理解的确保持了对它的某种思维观念,然而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因此,他们做不到。
⑵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话被读给他们,即在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祂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神的儿子”,也被称为“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持该观念,连同这个观念: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只能是神,正如父是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也就是内在思维,不允许类似观念进入离我们的言语最近的思维。”他们还说,他们由此感知到,现在他们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或说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分离。
⑶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在另一处: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以及其它地方)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牢记这些话,并说“神性人身”。但由于他们的思维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说不出来。他们把嘴唇扭成褶皱,直到发火,想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把它吐出来,但没有成功。原因在于,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说出的话合而为一;哪里没有这种观念,哪里就没有话语,因为是观念变成说话时的话语。
⑷此外,出自全世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非为二,乃为一,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完全合一,犹如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他们被告知:“你们可以从中取得一个与你们的承认一致的观念,即: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事实上,它来自你们教会的教义,这教义是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此外,灵魂是本质本身,身体是它的形式,本质和形式构成一体,就像存在和实存或显现、结果的有效原因和结果本身构成一体一样。”他们牢记这个观念,想因此说出“神性人身”,但却不能;因为关于主人身的内在观念将这个新的额外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逐出并抹去了。
⑸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又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下面保罗的话: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告知,他们要认真思考:神,也就是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他们被告知:“也许这样你们就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公开说,他们不能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灵,关于灵:“我们从来没有其它想法,一直认为它就像风或以太。”
⑹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由于一些英国神职人员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身是神性,那么你们就可以出于思维中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即: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是另一回事,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对理性心智来说,认为神是三个,主是两个,这可能吗?”
⑺之后,检查人员转向路德宗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的儿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祂在人性方面也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在人性方面也出现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充满它们,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此外,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性质被敬拜;因此,在基督里,神是人,人是神。听到这些话,路德宗教徒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所以我们不能。”但他们当中的一两个人说:“我们读过它,还写过,但当我们独自思考它时,它们只是一些话而已,我们对这些话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⑻最后,检查人员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因为你们相信,基督整个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也存在于圣餐的每个部分或颗粒中;当你们呈上并分发成圣体的面饼时,你们也拜祂为神;同样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说,生了神性人身。”然后,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维观念说出它,但却不能,因为他们对祂的身体和血持有物质观念,还因为他们声称,主将人身的权柄,而不是将神性的权柄移交给了教皇。这时,有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想到最神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的神性人身,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的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走近说:“我能出于我的思维观念说我们最神圣的教皇,或教皇陛下的‘神性人身’,而不是基督的人身。”但这时,其他修道士把他拉回来,说:“真为你感到羞耻。”
这些事之后,只见天开了,有舌头像小火焰一样降下来,流入一些人中间;然后,这些人歌颂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由此从主那里拥有能力说出‘耶稣’这个名字,并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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