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846.“以及那些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表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了,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是指死后的人,死后人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通过最后的审判,恶人被移除。经上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些人都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或处于虚假,又因这些虚假处于邪恶,而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斧子”就表示这种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给耶稣作见证”和“神的圣言”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与前面的话是一样的,即:
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照祂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生活,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给出的解释。这些“灵魂”与前面的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启示录6:9-11)
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R 325-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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