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787.“都远远地站着,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在一种遥远状态下对这种宗教说服的诅咒或定罪感到悲哀,他们原以为它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他们“都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还处于远离诅咒的状态,但仍处于对惩罚的恐惧时(AR 769, 783节)。他们“喊着”表示他们的悲哀。“烧她的烟”表示因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导致的定罪或诅咒(AR 766, 767节)。他们“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原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大城”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如前面频繁所述。众所周知,他们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它是母亲、王后和主母;而且法政牧师和修道士不断灌输这一点,好叫他们如此相信;那些留心的人也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出于统治和获利的火。然而,由于他们统治的权威,他们不能从它的一切外在中退出,但仍能从它的内在中退出,因为一切自由都已经留给、现在仍留给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因而留给他的情感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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