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得权柄”表示强有力,“兽”表示圣言(AR 723节);“与王一样”表示就好像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 740节);“一时之间”表示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所默示的,因此,教会因圣言而为一个教会。但他们仍然没有从圣言中汲取神性真理,只得出这些总体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不是神性,而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他们从圣言来证实这些真理;但在其他不听从圣言的人面前,他们从理性来证实,从天堂出来的持续不断的流注将这理性赋予凡想要处于真理的人。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中汲取信仰和生活的教义,这属于主的圣治,因为他们在外在,或形式上仍依附于天主教或它的宗教说服;免得真理与虚假混在一起,由此产生一种内在冲突或斗争,就像造成骚动的发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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