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揭秘启示录 #506

506.“又不许把他

506.“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他们已经把它们定罪,并将继续把它们定罪,或已经诅咒它们,并将继续诅咒它们。“尸首”在此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前所述(AR 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延续,那时,从地上所取的物质材料,因而那些尘世的,由此而不洁的东西都归于大地;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表示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因此被弃绝,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正因如此,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视为受了诅咒或被定罪的人要被赶出去,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又: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耶利米书14:16)
又:
到那日,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
田里的狗吞吃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
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 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 22:19; 7:32-33; 19:11-12; 列王纪下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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