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祂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因此,“云彩”表示在其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AR 24节)。“(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层在属世层之上,所以彩虹出现在头上。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但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其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彩虹”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人的样子;从祂的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宝座上的“人”是指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彩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祂的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
此处“彩虹(即弓)”只是指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当人重生时,他就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由于那时主与他有一个结合,所以经上说:“云中的弓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然,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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