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之所以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衣,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真理的发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在天堂,他们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在圣言中,“衣服”在灵义上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当主变像时,看上去洁白如光的主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也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兵丁所分的主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同样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亚伦的圣衣代表,因而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9814, 10068节),具体而言,“以弗得”(AC 9477, 9824, 10005节)代表并表示什么,“外袍”(AC 9825, 10,005节)、“内袍”(AC 9826, 9942节)和“冠冕”(AC 9827节)分别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亚伦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关于圣言中的衣服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166, 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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