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并且他们将在主的国度中,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在地上掌权”只是指在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为一,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使所有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哪里。(约翰福音17:20-24)
因此,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构成一个国度,该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很明显,“掌权”不是指别的。经上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你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AR 20节)。正因如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徒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但人若相信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们自己的,就会被逐出这国度,也就是被逐出天堂。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掌权”的意思是一样的: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必光照他们,他们必掌权,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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