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没有必要通过灵义来解释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具体表示什么,如“被杀”、“救赎我们归于神”、“祂的血”分别是什么意思,因为它们都是没有出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如此描述的是救赎就足够了;由于救赎就是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所以这些就是所表示的。此处只从圣言证实,耶和华自己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所有通过仁爱及其信仰的生活与祂的神性人身结合之人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来自永恒的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人必须与这神性人身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因此,我们在此引用一些经文,这些经文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由于他们是一,而不是二,所以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通过取得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又: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祂名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又:
我要以永远的怜悯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诗篇:
真理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又: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祂那里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 8)
又:
主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为了你怜悯的缘故救赎我们。(诗篇44:26)
何西阿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垂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以及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和 耶利米书(15:20, 21)。
在教会,人们不否认在其人身方面的主是救赎主,因为这符合圣经,包括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又: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因祂眷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路加福音1: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其它许多经文也证明,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降世并为自己取了人身,以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在许多经文中,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这些经文因太多而无法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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