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182.但属灵之热的层级无法凭经验描述,因为与属灵之热相对应的爱不在思维观念的范畴之内。不过,属灵之光的层级可以描述出来,因为光属于思维,因而在思维观念的范畴之内。然而,属灵之热的层级可通过它们与光之层级的关系来理解,因为两者处于同一层级。关于天使所在的属灵之光,我被恩准亲眼看见它。围绕高层天堂天使的光如此亮白,难以形容,堪比雪的亮白,且闪闪发光,无以言表,堪比这个世界的太阳光芒。总之,这光胜过世上正午之光千倍。
另一方面,围绕低层天堂天使的光可通过对比在某种程度上描述出来,尽管它依旧胜过我们世界最强烈的光。高层天堂天使的光之所以无法形容,是因为他们的光与他们的智慧合而为一;还因为相比世人的智慧,他们的智慧是不可言喻的,他们的光也是如此。由此可见,光必有层级之分;由于智慧与爱属同一层级,故可推知热也必有同样的层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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