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圣爱与圣智 #105

105.灵界太阳处在

105.灵界太阳处在中间高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从这太阳发出的热与光可因此保持适中的强度,从而保持均等比例,由此被适当调和。因为如果这太阳高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热多于光;如果低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光多于热;正如地上当太阳高于或低于中空处时的情形;当过高时,热的增长超过光;当过低时,光的增长超过热。事实上,光在夏天和在冬天是一样的,但热却根据太阳的高度而增强或减弱。灵界太阳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中间高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使所有天使天堂都处于恒春气候,使天使处于平安的状态,因为这种状态对应于地上的春天。第三,它能让天使将脸始终转向主,举目仰望祂。因为天使无论身体转向何方,脸总是朝向东方,因而总是朝向主。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如果灵界太阳高于或低于中间高度,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出现在头顶上的正上方,那就更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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