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891.启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稍后会看到,“胆怯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不信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因为这些人是不诚实和欺诈的,因而是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因为在圣言中,“可憎的”表示总体上十诫的后六诫所列举的邪恶,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房中站在我面前,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耶利米书7:4, 9-11)
在其它所有地方都是如此。“胆怯(或害怕)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或害怕)呢?(马太福音8:26; 马可福音4:39, 40; 路加福音8:25)
路加福音:
耶稣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路加福音8:49, 50; 马可福音5:36)
又:
你们小小的羊群哪,不要害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不要害怕或惧怕” (马太福音17:6, 7; 28:3-5, 10; 路加福音1:12-13, 30; 2:9-10; 5:8-10等)也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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