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797.“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声音”在此表示喜乐,因为这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新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新妇”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教会凭以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而为教会。主被称为新郎,也被称为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也被称为妻子,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而来,这一点可见于《婚姻之爱》这本小著。由于天上的婚姻是通过教会之人以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实现的,所以很明显,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与主的结合;相反,他们有与活人、死人的结合。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对统治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的爱之人来说,这种结合就像与魔鬼的结合,魔鬼就是这种爱,如前所述;靠近魔鬼,以便通过他来到神面前,是可憎的。
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这话是指着主说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说,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马太福音25:1-13)也是指主。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和喜乐或欢喜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又:
我的灵魂因神欢喜,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妆饰珠宝。(以赛亚书61:10)
耶利米书:
在这地方仍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说,我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 11)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又: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全地因巴别王必然荒凉。(耶利米书25:10, 11)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看出这两节经文中的一系列事,即: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AR 792节);他们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AR 793节);因为思维源于情感,并与情感一致;他们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寻求、探究和确认(AR 794节);他们又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AR 796节);最后,他们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AR 797节)。这些事也这样依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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