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749.启17:17.“因为神将遵行祂的心意,行一样的心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表示在他们中间,来自主的判断,即:他们应当彻底否定并诅咒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并根除它;以及一致的判断,即:他们应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由于“淫妇”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恨这淫妇的十角”表示新教徒,如前所述(AR 746-748节);所以很明显,“遵行祂的心意”表示他们已经判断,并得出结论,他们应当完全否定这种宗教说服,视它为可诅咒的,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并根除它,如前所述(AR 748节)。同样明显的是,“行一样的心意,把国给那兽”表示一致判断并得出结定:他们应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兽”表示圣言,如前面各处所述(AR 723节);“国”表示教会和对教会的管理,如下文所示。“神放在他们心里”表示他们的判断来自主。
“国”表示教会,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又: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又: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马太福音13:19)
又:
这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路加福音:
凡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62)
马太福音: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耶稣、施洗约翰和门徒传讲:
神的国近了。(马太福音3:2; 4:17; 10:7; 路加福音10:11; 16:16)
还传讲:
天国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 路加福音8:1)
路加福音:
我若靠着神的手指赶鬼,就不用怀疑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提到“神国”的许多经文。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出埃及记:
你们若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5, 6)
弥迦书:
你这羊群的瞭望塔啊,锡安女儿的山冈啊,从前的国,就是耶路撒冷女儿的国,必回归于你。(弥迦书4:8)
但以理书:
以后圣徒必要得国,并坚固这国,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7:18, 22)
又:
国度、权柄和和普天之下诸国的威严必赐给圣民;祂的国是永远的国,一切掌权的都必敬拜、顺从祂。(但以理书7:27)
又:
必不灭亡的国必赐给人子;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但以理书7: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既在天上,也在地上;祂在地上的国就是教会;这也是为何主被称为“万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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