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695

695.“兽的国就黑

695.“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有虚假出现。“黑暗”表示虚假,因为“光”表示真理;“黑暗”表示通向邪恶的虚假,“幽暗”(thick darkness)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AR 413节)。因此,“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有虚假出现。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歪曲整部圣言(可参看AR 136, 610节)。他们没有处于任何真理(AR 489, 501, 653节),而是处于纯粹的虚假(AR 563, 597, 602节)。但他们的信之虚假在他们自己面前,的确不像黑暗,也就是说,不像虚假;相反,经他们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这些虚假好像是清晰的,也就是说,好像是真理;但当从天堂之光来看它们时,它们看起来就像黑暗。因此,当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在地狱里的巢穴时,这些巢穴如此黑暗,以至于他们看不见彼此;因此,一切地狱都是封闭的,以免留下缝隙;那时他们在自己的光中。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不在黑暗中,而是在光中,尽管他们处于虚假,这是因为他们的虚假经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就像真理,他们的光由此而来;但这是愚昧之光或虚幻之光,就像确认虚假的光一样。这光对应于猫头鹰和蝙蝠所看到的光,它们视黑暗为光明,视光明为黑暗,事实上视太阳本身为幽暗。那些在世上确认虚假,到了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地步的人,死后就会有这种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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