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541.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他们使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属灵知识或认知与教会疏远,并因应用于虚假而完全摧毁了它们。当论述的主题与那些从圣言来确认异端事物的人有关时,“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属灵知识或认知(AR 51, 420节);“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 505节);“拖拉着天上星辰,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使它们与教会疏远,完全摧毁它们;事实上,当它们从天上被拖下来时,也就从教会被拖下来了,因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从主经由天堂被引入教会之人;只有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才能把真理拖下来,因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就在圣言中,并源于圣言。
世上的任何人都无法相信,前面(AR 537节)说的“龙”所指的那些人已经摧毁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然而,它们的确被如此摧毁了,以至于连一个教义真理也没有留下来。在灵界,这一点在神职人员中的学者身上被调查过,结果发现确实如此。我知道有几个原因,在此只提其中一个。他们断言,凡从人的意愿和判断发出的,都不是良善;因此,仁之良善或善行,因是人所做的,故对救赎毫无贡献,唯有信有贡献;然而,人唯独凭以下事实而为人,也通过这一事实而与主结合,即:他能貌似凭自己,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的意愿照着自己的判断来实行良善、相信真理。如果这唯一的官能从他那里被夺走,那么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结合的一切能力同时也被夺走了;因为这是爱的互动性(reciprocality),主将这种互动性赐给凡生来为人的人,还把它保存在他里面,直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如果这种互动性从人那里被夺走,那么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也都会被夺走,以至于圣言只是死的文字和空洞的书卷;因为圣言只教导人与主通过仁和信结合,这两者都来自人,就好像来自他自己。
“龙”所指的那些人(如前所述,AR 537节)却打破了结合的这唯一纽带,因为他们断言:从人,他的意愿和判断发出的仁之良善,或善行只是道德、文明和政治的作为,人通过这些作为与这个世界结合,根本不能与神、与天堂结合;当这纽带被如此打破时,圣言的教义真理就荡然无存了;如果圣言的真理被用于确认唯信得救,无需律法的作,那么它们就都被歪曲了;如果这种歪曲继续发展,直到肯定主不是为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在圣言中吩咐善行,只是为了人与世界结合而如此吩咐,那么圣言的真理就被亵渎了;因为这样,圣言就不再是一本圣书,而是一本亵渎的书;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本章末尾的经历。但以理书中论到公山羊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公山羊用他的角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他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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