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492

492.“穿着麻布”

492.“穿着麻布”表示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悲痛。“穿着麻布”表示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衣”表示真理(AR 166, 212, 328, 378, 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悲痛,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没有教会。以色列人以各种方式来表现悲痛,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象征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长时间坐在地上沉默,剃须,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撕裂衣服,以及“穿着麻布”等等;其中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到惩罚;当受到惩罚时,他们就以这些方式来表现悔改;因悔改的表现,同时因谦卑,他们就蒙垂听了。
披上或束上“麻布”代表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他出离本处,要使地荒废;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悲恸哀号。(耶利米书4:7, 8)
又:
我百姓的女儿啊,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马太福音: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 路加福音10:13)
约拿书: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布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 6, 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 15:2, 3; 22:12; 37:1, 2; 50:3; 耶利米书48:37, 38;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7:17, 18; 27:31; 但以理书9:3; 约珥书1:8, 13; 阿摩司书8:10; 约伯记16:15, 16; 诗篇30:11; 35:13; 69:10, 11; 撒母耳记下3:31; 列王纪上21:27; 列王纪下6:30; 19: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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