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337

337.启6:15.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那些在分离之前,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处于其知识的科学,或认知的知识,处于学问,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只有那些知道“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奴仆和自由人”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的人,才能知道这就是前面这些话按顺序是什么意思。因为在灵义上,“君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大人物”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富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勇士”表示那些处于学问的人;“奴仆”表示那些从其他人那里,因而从记忆处于这些事物的人;“自由人”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因而从判断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过,从圣言来证明所有这些名称的含义太冗长乏味了。前面已经说明“君王”表示什么(AR 20节);“富人”表示什么(AR 206节);至于“大人物”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和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因为“大”论及良善(AR 896, 898节);下面我们会看到,“勇士”,“奴仆”和“自由人”是指那些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处于这些事物,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是因为恶人,甚至最坏的人,也可能处于知识或科学,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理解,还可能处于丰富的学问;但他们因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所以实际上没有处于它们;因为只在理解力中,同时不在生活中的东西,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就好像在入口的大厅;但同时在生活中的东西在这个人里面,它在他里面就好像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被保留,前者被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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