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114.“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他们当中有些人行伪善的作为,通过这种方式,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被亵渎和败坏。这些事是指那些做使敬拜被玷污和败坏的作为之人,这一点从关于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圣言历史部分明显看出来。因为巴兰是一个伪善的人和占卜者;他虽从耶和华那里说支持以色列人的话,但心里却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由此明显可知,他的作为是伪善的。我们读到,他是一个占卜者(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通过祝福以色列人说支持他们的话(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但他从耶和华那里说这些话(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心里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民数记31:16)。他所给的计谋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计谋是他扔在以色列人面前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她们的祭物表示对圣物的吸收或采用;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那些玷污和败坏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468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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