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101.“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这试探将持续整整一段时间,也就是说,与他们愿意留在虚假中的时间一样长。“苦难”在此表示侵扰(AR 33, 95节),因而表示试探;“十日”表示这种状态的持续时间,直到完全。因此,经上接着说“你务要忠信至死”,这句话表示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直到通过它们,虚假被移除,似乎被废除了。“十日”表示状态的持续时间,直到完全,因为“日”表示状态,“十”表示完全;事实上,在圣言中,时间表示状态(AR 947节),数字则描述了状态的品质(AR 10节)。
“十”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大量和许多,以及每一个和一切或所有,这可从接下来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
看见我的荣耀,仍然试探我十次的人。(民数记14:22)
约伯记:
你们这十次羞辱我。(约伯记19:3)
但以理书:
王发现但以理的智慧胜过占卜家十倍。(但以理书1:20)
利未记:
必有十个女人在一个炉子烤饼。(利未记26:26)
撒迦利亚书:
必有十个人从所有语言的列族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撒迦利亚书8:23)
由于“十”表示许多,以及一切或所有,所以耶和华写在十诫的石版上的话被称为“十句话”(申命记4:13; 10:4);“十句话”表示一切真理,因为这十句话包括了它们。正因“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所以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同样,主以比喻论到一位贵胄说,他交给仆人“十镑”去做生意(路加福音19:12-27)。在以下经文中,“十”也表示许多;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那兽的十角。(但以理书7:7)
启示录:
从海中上来的那兽的十角和角上戴着的十个冠冕。(启示录13:1)
又:
龙的十角。(启示录12:3)
又:
那女人所骑朱红色兽的十角。(启示录17:3, 7, 12)
“十角”表示大能。从数字“十”是指完全、大量和一切或所有的含义可以看出为何经上规定:
地所有出产的十分之一被献给耶和华,又被耶和华赐给了亚伦和利未人。(民数记18:24, 28; 申命记14:22)
还可以看出为何亚伯兰将所得的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创世记14:18, 20);因为这表示如此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就都来自耶和华,并分别为圣(参看玛拉基书3:10)。由此明显可知,“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这试探将持续整整一段时间,也就是说,与他们愿意留在虚假中的时间一样长;因为虚假永远不会违背人的意愿,而是照着他的意愿从他那里被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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