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409.(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由于没有理解力的爱没有任何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还由于爱将理解力引入心智的一切(如407和408节所示),故可推知,爱或意愿若不与理解力结合,就什么也做不了。因为没有理解力,出于爱的行为算什么呢?这种行为只能被称为非理性的;因为理解力教导当做什么,当如何去做。没有理解力,爱就不知道这一切。因此,爱与理解力之间存在这样的婚姻:它们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却行如一体。良善与真理之间也存在一种类似的婚姻,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这样的婚姻存在于主所创造的宇宙的一切事物中;它们的功用与良善有关,其功用的形式与真理有关。
正是由于这种婚姻,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有左右之分,右边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有关,左边与源于良善的真理有关,左右合在一起与它们的结合有关。正因如此,人体内的器官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脑有两个半球;心有两个心室;肺有两片肺叶;眼、耳、鼻、臂、手、腰、脚、肾、睾丸等都是两个。器官不成对的地方,也有左右两侧之分。之所以成双成对出现,是因为良善为了表达自己或取得形式而关注真理,真理为了拥有自己的存在而关注良善。天使天堂及其每个社群也是如此。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401节,那里说明: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就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至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对立面,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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