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12

512.“海的第三部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揭秘启示录 #270

270.“有七角”表

270.“有七角”表示主的全能。圣言经常提到“角”,它在各个地方都表示能力;因此,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到“七角”,是因为“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因而表示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诗篇: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虚弱的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那里有祂隐藏的能力。(哈巴谷书3:4)

诗篇: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又: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 撒母耳记下22:3)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烈怒中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下面这些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打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在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阿摩司书中,“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这能力将消亡:

我必察罚以色列的过犯,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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