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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