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110.然而,他们当中那些能得救的人住在消磨的地方,这些人在那里陷入彻底的绝望。因为没有别的办法能制服并除去这类邪恶与虚假。当陷入绝望状态时,他们喊着说:我们是野兽,是可憎的,令人恨恶,因而受到诅咒。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们当中一些人甚至对着天堂叫嚷。不过,他们是值得原谅的,因为这是从绝望发出来的。主抑制他们的咒骂,因此,他们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发泄出来。经历极端的痛苦后,这些人最终得救,因为他们的肉体部分差不多死去了。我还被告知,这些人活在世上时就信某个至高的造物主,无需任何中保;但得救后,被指教唯独主是神,救主和中保。我曾看见他们当中一些人在经历了极端的痛苦后被提入天堂;当他们在天堂被接纳时,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一种如此温柔的喜悦,以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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