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从“侍奉”、“昼夜”和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侍奉”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关于这个主题,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不断,并在每个状态中(对此,我们也很快谈到);神的“殿”是指天堂,就是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对此,参看AE 220, 391b节)。因此,这句话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就是含义,因为这话论述的是那些在世生活期间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如前所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不能得救,直到他们的虚假被移走,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真理通过试探被植入。因此,当这些人从试探中走出来时,虚假仍旧存在,尽管它们通过真理被移走;因为任何邪恶和虚假都不能从世人、灵人或天使那里被完全抹去,只能被移走。事实上,主使他们远离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他们持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邪恶和虚假了。因此,除非那些在世上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不断被主持守在真理中,否则他们就会陷入虚假。因此,这就是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的意思,“殿”也表示天堂,就是真理掌权的地方。
他们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这一点的确拯救了他们,或说是他们得救的原因,但只要他们处于虚假,这一点就不会拯救他们;因此,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的虚假就被移走。在此之前,他们不能得救,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它的本质;事实上,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至内在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此,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由此清楚可知,即便一个人生活良善,他也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真理。因此,有些地方用来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没有人能进入天堂,直到他接受了教导。关于这种教导和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之人的地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2–520节)。
经上说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一直在圣殿中,或一直在敬拜和祷告,因为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在那里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职业和工作中,有时如在世上那样在圣殿中;但当他们不断处于真理时,经上就说他们“昼夜在殿中侍奉神”;因为他们就这样不断从内心侍奉祂。事实上,每个善灵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们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情感和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断侍奉主,甚至在他们从事职业、生意和工作的时候,因为在里面的情感不断掌权并侍奉。此外,这就是主所渴望的侍奉或服务,祂并不希望他们一直在圣殿和敬拜中。在圣殿、在那里的敬拜中,却不在真理中,不是侍奉主;侍奉主就是在真理中,并在一切事上都诚实、公正地行事;因为那时,人里面的真理或真理的原则、诚实和公正在侍奉主。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能在天堂是通过这些,而不是只通过敬拜,因为敬拜若没有这些,因而没有真理,就是空虚的敬拜,没有任何流注会进入这种空虚的敬拜。圣言提到“侍奉或服事”和“事奉”,也提到“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经上说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主的仆人”,并“侍奉或服事祂”,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是“事奉主的,或主的事奉者”。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AE 6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AE 155节)。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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