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1.启7:13.“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感知。这从“回答说”和“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回答说”当论及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的“长老”时,是指流注和感知:“回答”表示流注,“说”表示感知;“长老”是指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人,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就在那里,答复是通过他们给出的(对此,参看AE 462节)。由于一切流注都只来自主,尽管经由天使而来,所以这句话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和感知。这句话具有这种含义,显得很奇怪;但天堂不以其它方式理解这句话。之所以显得奇怪,是因为这话可以说是历史陈述,历史事物比纯预言事物更隐藏着灵义;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也都包含灵义,并且比预言历史更是如此,预言历史是由先知在灵的异象中时,所看见的事物和对他们所说的话构成的;因为所有这些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例如约翰所看见的“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就是预言历史,代表并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如前所示。由此可知,向他说话的长老中的“一位”同样具有意义,因为它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和感知。
“他回答”在此并非表示普遍意义上的回答,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它是在没有提问时说的,回答意味着一个问题;因此,它在此与关于那些看上去穿白袍的人的思维有关。此外,“回答或应允、答复”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它表示流注、启发、感知和告知,以及怜悯和帮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在我们呼求的日子,愿王应允我们。(诗篇20:9)
又:
我公义的神啊,我呼求的时候,求你应允我!(诗篇4:1).
又: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看顾、应允我。(诗篇13:3)
又:
神啊,我求告你,因为你必应允我。(诗篇17:6)
又:
我曾寻求耶和华,祂就应允我。(诗篇34:4)
又:
他求告我,我就应允他。(诗篇91:15)
又: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祂就应允我。(诗篇120:1,以及在别处)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应允或回答、答复”并非表示回答,而是表示流入思维,给予感知,也表示出于怜悯给予帮助。由此可知,“回答或应允、答复”当来自主时,表示来自流注的感知。值得注意的是,凡从主进入感知之物,都被称为流注。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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