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揭秘启示录 #828

828.“可以用来击

828.“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牧养他们”表示祂将通过圣言字义的真理和理性事物说服所有处于死的信仰之人。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AR 544节)类似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以及在AR 148485节可以看到,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的“铁棒”表示取自圣言的字义,并由出于属世人的理性事物确认的真理。没有作为的唯信是死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雅各书(2:17, 20);他还说:

只是你们要行圣言,不要单单听圣言;自己欺骗自己。(雅各书1:22等)

保罗也这样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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