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揭秘启示录 #274

274.启5:8.“

274.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堂里和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时。“拿书卷”并打开它,表示检查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如前所述。因此,此处“他拿书卷”表示主施行最后审判的决定。由于施行最后的审判,是为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并通过天堂将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所以“拿书卷”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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