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6.由此可见,首先被提名的三个支派,即“犹大、流便和迦得”支派具体表示什么,以及整体上表示什么。因为在圣言中,人名和地名表示事物,不仅每一个单独表示它自己的事物,而且它们整体上表示在一个系列中的某种事物。这三个名字,即犹大、流便和迦得所表示在一个系列中的事物是,所有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真理,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都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因为这些人的三个生命层级都打开了;至内在层级是对主之爱所居之地,中间层级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所居之地,终端层级是生活的良善所居之地。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在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里面,至内在层级是打开的,因为这个层级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里面直接从主那里被打开;事实上,通过爱才有结合,因而有接受;因此,他们处于一切真理,在自己里面看见这些真理,并通过它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每位天使都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 34节);对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第三个层级是打开的(HH 208, 209节);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是何品质(HH 24–26, 267, 270, 271节)。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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