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7a.“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这从“印”、“神的仆人”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区分和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节);“额”是指爱之良善。“额”表示爱之良善是由于对应,因为属于人的整个身体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对应于天堂,而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并被如此安排,以至于对应于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视觉、嗅觉、听觉和味觉的器官所在的整张脸,对应于总体上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眼睛对应于理解,鼻子对应于感知,耳朵对应于听从和服从,味道对应于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渴望;但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所有这些都从它发出,因为它形成脸的最高部分,直接包裹大脑的前面和主要部分,这是人的智力或能力的所在之处。这就是为何主注视天使的前额,天使以眼睛仰望主;其原因在于,前额对应于爱,主出于爱注视他们,眼睛对应于理解,他们出于理解而仰望主;因为主允许祂自己通过进入他们理解的爱之流注而被看见。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151节);整个天堂总起来说类似一个人(HH 68–86节);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盖了印”是什么意思,即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并由此与那些未处于这爱的人区分和分离开。因为主注视这些人的前额,并以爱之良善充满他们,他们出于这良善通过来自情感的思维仰望主。主不能注视其他人的前额,因为他们转身离开主,并转向对立的爱,这爱充满并吸引他们。灵界的每个人,以及就其灵而言的世人,都面向主导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4, 153, 552节)。
受印不是指被盖上印,而是指被带入这样一种状态,他们的品质可以得知,所以他们可以与那些处于相似状态的人结合,并与那些处于不相似状态的人分离。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中的“受印”和“记号”来表示。以西结书:
耶和华对那身穿细麻衣的人说,你穿过那城中间,穿过耶路撒冷中间,在那些因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额上画记号。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以西结书9: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在额上画记号”与启示录的这段经文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与恶人区分并分离,与善人结合;后来论述的是恶人被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那些因耶路撒冷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那些因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表示那些未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为它们而叹息唉哼”表示由于它们而厌恶和悲伤,“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义。后来,他们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眼不要顾惜”描述了将恶人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击、杀”表示诅咒,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死亡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
以赛亚书:
他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我要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以赛亚书66:18–19)
这些话论及主和祂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而论及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这从以赛亚书66:22明显看出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与马太福音(24:31)中从四风招聚选民具有相同的含义。“聚集或招聚”表示把那些属于祂自己的人召到祂自己这里来;“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舌头”表示那些处于遵行教义的生活之人;“来看见主的荣耀”表示被神性真理光照,因而享受天堂的喜乐;因为“主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以及它所提供的光照和喜乐。“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表示将他们与恶人区分和分离,并将他们与善人结合起来。
论到该隐,经上记着: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创世记4:15)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这个奥秘,即圣言的历史部分提到的人在灵义上表示事物,或那里所提到的每个人都代表、因而表示教会和天堂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知道超越字面上的历史的任何东西,这历史似乎并不比其它历史更具有神性。然而,并未显现在字面上,只显现给那些处于灵义,并知晓灵义之人的神性却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无论预言部分还是历史部分。该隐和亚伯的历史所包含的属灵奥秘是这样:“亚伯”代表仁之良善,“该隐”代表信之真理;在圣言中,这良善和这真理也被称为“弟兄”;信之真理被称为“长子或头生的”,因为后来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首先被获得,并储存在记忆中,好叫良善可以从记忆中,如从一个库房里汲取可以与它结合的东西,从而将这些真理变成信之真理。因为只有等到人意愿并实行真理,真理才会属于信;并且只要人如此行,主就将他与自己和天堂结合起来,并从爱以良善流入,通过良善流入此人从童年时期起所获得的真理,并将这些真理与良善结合,使它们成为信之真理。在此之前,它们无非是认知和知识,人对它们只有诸如对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东西的那种信,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从这种信中退出,或说他就像相信他从其他人那里听来的东西那样相信这些认知和知识,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放弃它们;因此,这种信是别人在他自己里面的信,而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人的信必须是他自己的,才能在死后归于他。只有当他看见、意愿并实行他所相信的时,它才会变成他自己的,因为那时,它进入这个人,并塑造他的灵,变成他的情感和思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的灵本质上只是他的情感和思维。
凡属于情感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除了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属于其灵的内层情感的东西外,人不相信任何东西是真理;因此,一个人从内层情感所思想的,都是他的信,凡他留在记忆里的东西,无论这些东西是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获得的,还是从阅读或讲道中,抑或从他自己的理解中获得的,都不是信,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是,也无论如今人们多么声称并相信它们是。这头生和首要的事物或原则就是这个历史中的该隐所代表和表示的,因为该隐是头生的。当人们以为拯救人的,是这种信,而不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也就是照之生活时,一种非常有害的异端就会产生,即:唯信得救,无论生活是什么样,脱离生活的信也是可能的;然而,这不是信,只是从外层或在人之外居于记忆中,而不是从内层或在人之内居于生活中的知识。即便被称为信,它也是历史的信,也就是一个人从别人那里所拥有的信,这种信没有获得生命,直到拥有它的人亲自看到他如此吸收或接受的东西是真的,当他意愿并实行它时,首先看到这一点。当这种异端盛行时,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就被毁灭了,最终被弃绝,因为它对得救来说不是必要的。这一点由该隐杀害他兄弟亚伯来代表;因为在圣言中,信与仁,或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被称为“弟兄”,如前所述。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他被杀”表示祂把他与其他人区分开,并保护他,因为得救之信无法存在或被赐下,除非历史的信先出现,历史的信是源于其他人的教会和天堂事物的知识,简言之,是诸如后来属于信的那类事物。事实上,除非人从小就吸收来自圣言,或教会教义,或讲道的真理,否则他将是空虚的,主无法作用于这样一个人身上,他也无法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为主通过良善运作,并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将这些结合起来,从而使仁与信合而为一。由此可见,“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表示什么。此外,那些处于纯历史的信,也就是处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知识(这些人和信由该隐来表示)之人也得到保护,因为他们能教导其他人来自圣言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出于记忆来教导。
427b.由于“额”对应于爱之良善,因此主出于神性之爱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如前所述,所以经上吩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要在前额亚伦的冠冕上,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纯金作一面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的面前,这牌必在亚伦的额上,要常在亚伦的额上,使他们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出埃及记28:36–38)
亚伦作为大祭司,代表神性之爱的良善方面的主,所以他的衣服代表诸如从这爱发出的那类事物;冠冕代表聪明和智慧;冠冕的前面部分代表爱,聪明和智慧来自这爱;因此,上面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被系在一条蓝细带子上;用来做牌子的“纯金”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用来作系牌子的带子的“蓝”线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印章的刻法”表示延续到永远;“归耶和华为圣”表示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这些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因为“冠冕”与头所表相同,即表示神性智慧,“额”表示神性爱之良善。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蓝”表示对真理的爱(AC 9466, 9687, 9833节);“冠冕”表示聪明和智慧(AC 9827节)。
由于“额”表示爱之良善,所以经上吩咐以色列人要把关于爱耶和华的诫命戴在额上,如摩西五经所教导的: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出埃及记13:9, 16)
经上说“它们要在眼前作额饰”,是为了代表这一事实:主因出于神性之爱而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并赋予天使和世人出于聪明和智慧仰望祂的能力,因为“眼睛”表示理解,人的一切理解都来自他的爱之良善,他照着这良善从主接受理解。他们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也代表终端,因为手是人灵魂能力的终端;因此,“戴在额上,系在手上”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或说在首先和末后的事物中,“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初始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可参看AE 417节)。这条诫命以这种方式被系上,是因为“一切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也就是依赖于整部圣言,因而依赖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主在马太福音(22:35–38, 40)中教导: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条诫命。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君王,无论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在加冕礼上都把油膏抹在前额和手上,这表示什么。因为以前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于这真理在从主流入的爱之良善中被接受,所以油被膏抹在前额和手上,他们膏抹所用的“油”也表示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由此可见,“额上的印”表示什么,如此处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启示录9:4; 14:1; 22:3–4)所提到的。
而另一方面,“额”表示与爱之良善对立的东西,即爱之邪恶,因而表示刚硬或坚硬、顽固、无耻和地狱之物。在以赛亚书,它表示坚硬或刚硬:
你是刚硬的,你的颈项是铁筋,你的额是铜的。(以赛亚书48:4)
在以西结书,它表示顽固:
以色列家不肯听从我;原来以色列全家额头顽固、心里刚硬。(以西结书3:7–8)
在耶利米书,它表示无耻:
你还是妓女的前额,不顾羞耻。(耶利米书3:3)
在启示录(13:16; 14:9–11; 16:2; 17:5; 19:20; 20:4),它表示地狱之物。因为正如爱之良善是天堂的,因而是温柔、耐心和谦逊,与这良善对立的邪恶则是地狱的,刚硬,顽固和无耻。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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