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3.“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这从“拿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拿着印”表示拥有命令,因为命令是由封印来确认的;因此,“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拥有神性命令。这里的神性命令表示神性意愿,因为“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印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凡从神性之爱出来的,都是神性意愿。也有些神性命令不是来自神性意愿,而来自容忍和许可,其中许多命令被赐给以色列人,如他们被允许娶几个妻子,给她们休书,以及其它类似的事。这些命令属于许可,被赐下是由于他们心硬,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9:8)和马可福音(10:4–5)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但直接来自神性之爱的命令都属于神性意愿;故经上说“永生神的印”,主凭神性之爱而被称为“永生神”,因为爱是人的真正生命,神性之爱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之源。
923.“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参看AR 921节);此处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那里“地上的列王”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这里“列族”所指的那些人要把它带来;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AR 920节),经上还论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接受(参看AR 922节)。由此可知,“他们必将列族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那些进去的人将带来称谢、承认和信仰,即:主是天地之神,教会的一切真理和宗教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几乎所表相同:
我要使平安延及耶路撒冷,使列族的荣耀如同激流。(以赛亚书66:12)
我们说教会的真理和宗教的良善,是因为教会是一回事,宗教是另一回事。教会凭教义而被称为一个教会,宗教凭照着教义的生活而被称为宗教。一切教义都被称为真理,它的良善也是真理,因为教义只是教导它。但遵行教义教导的生活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同样,实行教义的真理就是良善。这就是教会和宗教之间的区别。然而,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不能说有教会或宗教,因为教义视生活与它自己为一体,就像真理与良善,信仰与仁爱,智慧与爱,理解力与意愿一样;因此,哪里有教义,没有生活,哪里就没有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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