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3.“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这从“拿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拿着印”表示拥有命令,因为命令是由封印来确认的;因此,“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拥有神性命令。这里的神性命令表示神性意愿,因为“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印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凡从神性之爱出来的,都是神性意愿。也有些神性命令不是来自神性意愿,而来自容忍和许可,其中许多命令被赐给以色列人,如他们被允许娶几个妻子,给她们休书,以及其它类似的事。这些命令属于许可,被赐下是由于他们心硬,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9:8)和马可福音(10:4–5)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但直接来自神性之爱的命令都属于神性意愿;故经上说“永生神的印”,主凭神性之爱而被称为“永生神”,因为爱是人的真正生命,神性之爱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之源。
19.“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那出于爱和怜悯通过其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改造并重生人的。显然,“洗去我们的罪”是指把我们从邪恶中洁净,从而改造和重生,因为重生是属灵的洗。但“自己的血”不是像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指十字架受难,而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里引用所有这些经文太冗长乏味了,但我们会在下面引用它们(AR 379, 653节)。与此同时,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一书中,可以看到关于圣餐中主的肉和血的含义的阐述和说明;还有关于属灵的洗,也就是重生的阐述和说明(NJHD 202-2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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