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因而掌管天堂的一切事物,直到永远。这从“阿拉法和俄梅戛”的含义清楚可知,“阿拉法和俄梅戛”是指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在初端和终端;在初端和终端的那一位也掌管中间层面,因而掌管一切事物。这些事物论及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它们论及耶稣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参看AE 26节)。主由此而在初端和终端。但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是一个世人至今尚未察觉的奥秘。因为世人对天堂,以及人的内层所分成的先后层级一无所知;他几乎不知道就肉和骨而言,人就在他的终端。他也感知不到中间层面是如何从初端通过终端被掌管的;然而,为了可以如此掌管一切事物,主进入世界,甚至进入终端,也就是进入肉和骨,以取得人身并荣耀它,也就是使它成为神性。教会从以下事实知道,主披上这样一个人身,并把它与自己一起带入天堂,即:祂没有在坟墓中留下其身体的任何东西,而且祂亲自对祂的门徒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因此,主通过这人身而在终端;主甚至使这些事物或终端也成为神性,从而进入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的神性能力。如果主不这样做,那么这个地球上的人类将在永死中灭亡。但此处不能进一步阐发这个奥秘,因为必须知道许多东西才能形成并获得关于神性从初端通过终端进行管理的观念。然而,从《属天的奥秘》中的一些内容可以在这个主题上获得某种光,如以下内容:内层事物依次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的事物,或终端,这些事物也在那里拥有存在和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6–9217节);关于流注的顺序,内层事物不仅依次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之物(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是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的(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才有力量和能力(AC 9824节);“首先的和末后的”也由此表示一切事物(AC 10044, 10329, 10335节)。关于天堂,以及人的内层所分成的先后层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HH 38节)。经上还说主是“始和终”,这句话表示祂从永恒到永恒;但这一点无法比前面(AE 23节)解释得更充分。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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