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即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出于内在思维,同时出于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但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起源。然而,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或说他不是以双重方式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说话。在那里,他按他所思考的说话;否则声音会难听、刺耳;但他可以保持沉默,从而不泄露其心智的想法。因此,当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走开,要么赶紧退到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不引人注目,静静地坐着。
有一次,有许多人聚集在灵人界,他们正在讨论这个话题,并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当与善灵相伴时,只能按所思考的说话是一件很难的事。在会众中间的,是改革宗信徒和许多牧师,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或教皇的追随者和一些修道士。这两组人首先说,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按自己所思考的说话吗?就算一个人没有正确地思考,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不正确地思考神和主呢?”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不管怎样,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于是,那些确认三位一体神,尤其因《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来确认的人,被告知说“一位神”。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嘴唇,以多种方式把它们扭来扭去,却只能把声音清晰表达为与他们的思维观念一致的话语,而他们的思维观念是三个位格的观念,因而是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字;但他们却不能。然而,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被进一步要求出于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尽管一些平信徒能做到;因此,这个问题得到了认真讨论;然后:
⑴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然后,他们被告知要保持在这种思维中,即基督在其神性和人身方面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根据这些经文、出于他们对神性人身的理解的确保持了对它的某种思维观念,然而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因此,他们做不到。
⑵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话被读给他们,即在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祂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神的儿子”,也被称为“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持该观念,连同这个观念: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只能是神,正如父是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也就是内在思维,不允许类似观念进入离我们的言语最近的思维。”他们还说,他们由此感知到,现在他们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或说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分离。
⑶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在另一处: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以及其它地方)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牢记这些话,并说“神性人身”。但由于他们的思维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说不出来。他们把嘴唇扭成褶皱,直到发火,想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把它吐出来,但没有成功。原因在于,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说出的话合而为一;哪里没有这种观念,哪里就没有话语,因为是观念变成说话时的话语。
⑷此外,出自全世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非为二,乃为一,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完全合一,犹如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他们被告知:“你们可以从中取得一个与你们的承认一致的观念,即: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事实上,它来自你们教会的教义,这教义是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此外,灵魂是本质本身,身体是它的形式,本质和形式构成一体,就像存在和实存或显现、结果的有效原因和结果本身构成一体一样。”他们牢记这个观念,想因此说出“神性人身”,但却不能;因为关于主人身的内在观念将这个新的额外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逐出并抹去了。
⑸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又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下面保罗的话: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告知,他们要认真思考:神,也就是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他们被告知:“也许这样你们就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公开说,他们不能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灵,关于灵:“我们从来没有其它想法,一直认为它就像风或以太。”
⑹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由于一些英国神职人员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身是神性,那么你们就可以出于思维中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即: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是另一回事,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对理性心智来说,认为神是三个,主是两个,这可能吗?”
⑺之后,检查人员转向路德宗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的儿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祂在人性方面也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在人性方面也出现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充满它们,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此外,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性质被敬拜;因此,在基督里,神是人,人是神。听到这些话,路德宗教徒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所以我们不能。”但他们当中的一两个人说:“我们读过它,还写过,但当我们独自思考它时,它们只是一些话而已,我们对这些话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⑻最后,检查人员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因为你们相信,基督整个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也存在于圣餐的每个部分或颗粒中;当你们呈上并分发成圣体的面饼时,你们也拜祂为神;同样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说,生了神性人身。”然后,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维观念说出它,但却不能,因为他们对祂的身体和血持有物质观念,还因为他们声称,主将人身的权柄,而不是将神性的权柄移交给了教皇。这时,有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想到最神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的神性人身,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的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走近说:“我能出于我的思维观念说我们最神圣的教皇,或教皇陛下的‘神性人身’,而不是基督的人身。”但这时,其他修道士把他拉回来,说:“真为你感到羞耻。”
这些事之后,只见天开了,有舌头像小火焰一样降下来,流入一些人中间;然后,这些人歌颂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由此从主那里拥有能力说出‘耶稣’这个名字,并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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