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1.启6: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表示那时对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这一章和下一章论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也就是教会之人在他们的属灵生命方面的相继状态;“白马”描述了他们的第一个状态,“红马”描述了他们的第二个状态,“黑马”描述了他们的第三个状态,“灰白马”描述了他们的第四个状态。“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节);“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灭亡的对圣言的理解(AE 364节);“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灭亡的对圣言的理解(AE 372节);由此清楚可知,“灰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因为当对圣言的理解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都毁灭时,由此可知对圣言的理解变成虚无;之所以变成虚无,是因为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掌权了。说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是因为哪里有生活的邪恶,哪里也就有虚假,它们在人的灵里面构成一体。说在人的灵里面,是因为恶人和善人一样,能行良善、说真理;但恶人只是从属世人,并由此从身体如此行,而在他,也就是他的灵里面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因而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此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这一点从这些人变成灵人时看得尤其明显;那时,他们因在灵里,故只意愿邪恶,只说虚假。这就是“灰白马”在此所表示的。“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AE 355节);在此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因为“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AE 373节)。
“灰白”表示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此“灰白马”表示圣言的理解由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变成虚无,因为灰白表明并因此表示生命的缺乏或丧失,在此表示属灵生命的缺乏和丧失;当生活的邪恶取代生活的良善,信之虚假取代信之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那时没有属灵生命。属灵生命是指天堂的生命,在圣言中,这生命也被简单地称为“生命”;但非属灵的生命是诸如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生命,在圣言中,这生命也被称为“死亡”。“灰白马”表示属灵的死亡,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骑在这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
在耶利米书,“灰白”或“苍白”具有同样的含义:
你们去问问,去看看,有男性能生孩子的没有?我怎么看见每个男人都用手撑腰,像要生产的妇人,所有脸都变成苍白呢?(耶利米书30:6)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含义,除非他知道“生产”、“男性”、“男人”、“手撑腰”和“脸”表示什么。这些事物论及那些想从自我聪明为自己获得爱和信的人;“生产”表示为自己获得这些事物;“男性”和“男人”表示聪明,因此表示自我聪明;“手撑腰”表示把这些东西孵化或生产出来;“脸”表示爱和信。因为天使和灵人都有与他们的爱和信的品质一致的脸;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爱,和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信,显现在他们脸上;因此,“有男性能生孩子的没有”表示是否有人能从自我聪明为自己获得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我看见每个男人都用手撑腰,像要生产的妇人”表示每个人都努力从自我来孵化或生产这些东西;“所有脸都变成苍白”表示由此没有良善或真理,而是有邪恶和虚假,因而没有生命,而是有属灵的死亡。这由“脸色苍白”来表示。在圣言中,“怀孕”、“产痛”和“生产”表示属灵的怀孕、产痛和生产,它们是爱和信的怀孕、产痛和生产(参看《属天的奥秘》,3860, 3868, 3915, 3919, 3965, 9325节);“男性”或“雄性”表示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属天的奥秘》,749, 2046, 4005, 7838节);“男人”(译注:man,在圣经中通常译为人)也是(参看《属天的奥秘》,749, 1007, 3134, 3309, 3459, 9007节);“脸”表示心智的内层,因而表示爱和信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5102, 9306, 9546节);天使的脸就是他们情感的形式(参看《天堂与地狱》,47, 457, 459, 481, 552, 553节)。
在以赛亚书,“蜡白”具有同样的含义:
雅各必不再羞愧,他的脸也不再蜡白。(以赛亚书29:22)
“雅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他的脸不再蜡白”表示这些人必不处于邪恶和虚假,而是处于良善和真理。“苍白或灰白”表示属灵生命的缺乏和丧失;当没有良善和真理,而是有邪恶和虚假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当人丧失生命之热时,他就会变得脸色蜡白,成为死亡的形像,如在极端恐怖的情况下,以及他死亡时的情形;但当一个人属灵地死亡时,他的脸要么变得像炭火一样红,要么变得尸体一样苍白;这就是地狱里的人在天堂之光中的样子。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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