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a.“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黑”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55节);“黑”是指不真实的东西;因此,“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不真实的东西,是因为“白”表示真实的东西。“白”论及并表示真理(可参看AE 196节)。“白”论及并表示真理,是因为白起源于光的亮度,“光”表示真理;“黑”论及并表示不真实的东西,是因为黑起源于黑暗,也就是来自光的匮乏;黑暗由于光的匮乏而存在,故表示对真理的无知。“黑马”在此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从“红马”的含义(如前所述)清楚可知,“红马”是指在良善方面被毁的理解。此外,在教会,随着时间推移,良善首先灭亡,然后真理灭亡,最后邪恶成功取代良善,虚假取代真理。“灰白马”表示教会的这最后状态,这一点稍后会解释。
“黑”表示不真实的东西,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弥迦书:
你们只有黑夜,没有异象,只有黑暗,没有占卜。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此处所论述的“先知”表示那些处于教义之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教义之真理;“你们只有黑夜,没有异象,只有黑暗,没有占卜”表示“先知”所表示的人应当看到邪恶,猜到虚假;“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表示他们将不知道良善或真理;“日头”表示爱之良善,“白昼”表示信之真理,“变为黑暗”表示它们不被看见或知道。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以西结书32:7)
这些话论及埃及的法老王,他表示被应用于虚假的认知能力或科学,如当属世人从科学或所知的事物进入属灵事物,而不是反过来时的情形;因为这违反秩序,虚假被抓住并确认为真理;“我要把天遮蔽”表示那时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或说没有来自天堂的流注;“我要使众星昏暗”表示那时没有真理的知识,“众星”表示真理的知识;“我要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表示因此,没有爱之良善,也没有信之真理,“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太阳”和“月亮”的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
372b.在以下经文中,“太阳或日头”、“月亮”和“星星”具有类似含义。约珥书:
大地在他面前震动;天也颤抖;日月昏暗,星星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3:15)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在下文可以看到这些事物具体表示什么。
以西结书:
他下地狱的那日,我使深渊遮盖他,拦住河流,大水停流。我也使黎巴嫩为他发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因他发昏。(以西结书31:15)
此处论述的是“亚述”,亚述在此被比作香柏树。此处“亚述”表示出于自我聪明推理教会的真理,“香柏树”表示属灵教会的真理;所有这些话表示因着这种推理,真理的一切知识都灭亡了,同它们一道灭亡的,还有具有良善味道,并从良善获得其本质的一切真理;遮盖他的“深渊”和“被拦住的河流”表示真理的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深渊”或“海”表示总体上属于属世人的认识或科学和认知能力,“河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被拦住的大水”表示具有良善味道,并从良善获得其本质的真理,“水”表示真理,“大”在圣言中论及良善。“黎巴嫩为他发黑,树木都因他发昏”表示将不再有教会的任何真理,真理的知识将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因为“黎巴嫩”和“香柏树”一样,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树木”表示知识本身,“田野”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使黎巴嫩为他发黑”表示不再有教会的任何真理。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亮。他们的容貌比黑暗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拿细耳人代表什么。“拿细耳人”代表属天神性方面的主;由于那时教会的一切律例都代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主的那类事物,事实上,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还由于拿细耳人的身份是主的主要代表,所以这些话表示主的一切代表都灭亡了。主的纯正代表由“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亮”来描述,它表示在其完美方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代表;因为“白”论及真理,“雪”同样论及真理;“亮”论及真理之良善,“奶”同样论及真理之良善。神性真理的一切代表都灭亡了,这一点由“他们的容貌比黑暗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来描述,“容貌”表示真理的品质,“黑暗”表示它不再出现,“街”表示教义之真理,“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不被纯正的真理认识。我在别处将告知“拿细耳人”进一步表示什么。
耶利米书:
全地必成为荒场;但我却不尽行毁灭。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耶利米书4:27–28)
“全地必成为荒场”表示教会中的良善和真理必灭亡,“地”表示教会;“但我却不尽行毁灭”表示仍有良善和真理的某种东西存留;“因此,地要悲哀”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的虚弱;“在上的天也必黑暗”表示不会有从主通过天堂而来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因为当对真理的情感或感知不从主通过天堂流入时,经上就说“天黑暗”。由于主降临之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所以悲哀代表因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导致的心智的属灵悲伤。事实上,悲哀是由于仇敌的压迫,父或母的死亡和其它类似情况;被仇敌压迫表示被来自地狱的邪恶压迫,父母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由于对他们来说,悲哀表示这些事物,所以那时他们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
如诗篇:
我要对神我的磐石说,你为何忘记我呢?我为何因仇敌的压迫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呢?(诗篇42:9; 43:2)
又:
我穿黑衣(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下拜,如同哀悼母亲。(诗篇35:14)
又:
我弯腰,大大拳曲,终日穿黑衣(went in black,经上译为悲哀)。(诗篇38:6)
玛拉基书:
你们说,我们在耶和华面前穿黑衣而行,有什么益处呢?(玛拉基书3:14)
耶利米书:
因我人民女子的损伤,我也受了损伤。我变成黑的。(耶利米书8:21)
“人民女子”表示教会。耶利米书:
犹大悲哀,她的城门衰败;他们变成黑的,直到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上达;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耶利米书14:2–3)
“变成黑的”表示由于教会中真理的缺乏而导致的心智的属灵悲伤,这一点从此处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方面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城门”表示准许进入教会。真理不复存在由“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来描述,“水”表示真理,“坑”表示包含它们的事物,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和圣言本身,他们在其中不再看到真理。由此可见,在圣言中,“黑”(nigrum)和“黑色”(atrum)表示真理的缺乏;“黑暗”、“云”、“昏暗或乌黑”,以及产生黑色的许多事物都具有类似含义。如约珥书:
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约珥书2:2)
以及其它经文。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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